产品目录   Product
联系我们   Contact
您的位置:首页 > 技术支持 > QCS-2型触摸屏控制款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新升级

QCS-2型触摸屏控制款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新升级

2017-09-10      1073

QCS-2型触摸屏控制款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
QCS-2型触摸屏控制款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,根据国家标GB8410-2006《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》要求而设计的,同时符合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 571.302等标准规定的模拟燃烧性能安全试验项目、德标DIN7520《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》及TL1010《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》的相关要求,用于鉴别轿车、多用乘客车、载货汽车和客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。
该仪器结构设计合理,操作维修方便,点火系统采用高压电子点火,安全省力。
需注意的是:GB8410-2006《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》中4.2.9要求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内,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-110倍,而且通风橱的长、宽、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.5倍。在燃烧箱终确定位置前后各100mm处侧梁空气流过通风橱的垂直速度,该速度应在0.10m/s-0.30m/s之间。该设备未对此二处要求做相应设计,如您对此两处有要求,请选择-3型号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。
另外,QCS-2型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装置采用了分体式设计,用户如后期考虑执行GB8410-2006中关于通风橱及风速部分要求,可自行定制添加通风橱,本设备仍可继续使用。
1.环境温度:-5℃-30 ℃。
2.相对湿度:≤ 85% 。
3.供电电压:220V+ 10%、50HZ,功率:100W。
4.气源:液化石油气
5.七寸全彩触摸/显示屏:
6.实验数据可储存触摸屏内,可调阅查询历史数据
7.记录燃烧时间后设备自动计算试验结果燃烧速度(又称燃烧速率)
8.外形尺寸:控制部分尺寸:590mm*210mm*460mm,  燃烧部分 长383宽205高355(箱内)(不锈钢材质)。
9.秒表精度不低于0.5s 。
10.本生灯(即燃烧器)对试样施加火焰15s。
11.本生灯管内径9.5mm+ 0.1mmm,长约100mm。
12.试验倾角:本生灯90°垂直对着水平放置的样品燃烧
13.火焰:20mm± 2mm 到100mm±2mm可调(一般调为38mm) 
14.施焰时间:0-999.9s±0.1s可调(一般选择为15s) 
15.续燃时间:0-999.9s±0.1s,观察火焰达到*标线后手动开始、手动暂停
16.燃烧气体:液化石油气或煤气